步骤一:选定公司类别及名称

首先,您需要选定公司的类别,并决定公司的名称。

公司类别

您可按照业务需要,选定合适的商业运作模式和公司的类别。

有限公司

  • 在香港以成立有限公司最为常见,通常称为HK Limited CompanyHong Kong Ltd Company
  •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经营者承担的债务责任有限,即其个人财产不受公司债务影响
  • 法人机构在香港可享各类税务利益及宽减,包括利得税两级制
  • 经营者可受惠于包括香港与中国内地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的自由贸易协议

外地公司在港开设分公司

  • 适用于已在外地注册成立,并有意于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公司
  • 必须在设立营业地点后的1个月内,向公司注册处申请为“注册非香港公司”
  • 分公司在法律上并不被视为独立于母公司的法人机构,并需采用母公司的信贷评级,即母公司必须对分公司的所有债务或责任全权负责,情况与独立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同

代表办事处

  • 代表办事处的功能受限制,不可从事营利性的商业活动,只可代表公司进行如巿场调研或联络等活动
  • 这种商业形式适合有意在港寻找商机的外国公司,作为进行较大投资前的过渡性安排
  • 当需要进行涉及法律责任的商业交易,代表办事处则必须转为有限公司或海外公司在香港的分公司

公司名称

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不可与公司注册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现有公司名称相同。你可于公司注册处的电子服务网站免费查阅香港公司名称。

公司架构

大多数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皆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私人有限公司,必须最少有一名自然人董事及公司秘书。若董事只有一人,则该董事不可同时兼任公司秘书一职。如公司秘书为自然人,则必须在香港居住;如为法人团体,则必须在香港有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非居于香港的人士亦可被委任为公司董事。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必须设在香港境内。有限公司的股东不一定要是香港居民。而公司的唯一股东可同时担任董事一职。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为提高公司实益拥有权的透明度并履行香港的国际义务,《公司条例》要求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为法团的公司,例如是有限法律责任合伙(LLP)有限公司,必须备存一份《重要控制人登记册》,阐明最新的实益所有权资讯,并按执法人员的要求以供查阅。

简而言之,选择要成立哪一种香港公司类别(独资企业、有限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是责任偏好、营运需要及税务考虑等。当企业家要决定在香港注册公司时,应先了解各种条件,以作出合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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