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一:選定公司類別和公司名稱
首先,選定公司類別和名稱。
公司類別
公司經營者應根據本身的情況和需要選擇合適的商業運作模式。
成立有限公司:
- 在香港以成立有限公司最為常見
- 法人機構在香港可享各類稅務利益;而在本港成立有限公司經營業務,可讓經營者享有這些優惠。
- 經營者享有的優惠包括香港與中國內地簽訂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
外地公司在港開設分公司:
- 針對在外地成立,但於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公司
- 必須在設立營業地點後1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申請註冊為「註冊非香港公司」。
- 分公司在法律上並不被視為獨立於母公司的法人機構,並採用母公司的信貸評級,情況與獨立於母公司的子公司並不相同。
代表辦事處:
- 功能有所限制,不可以從事營利性的商業活動。
- 這種商業形式適合有意在港尋找商機的公司,作為進行較大投資前的過渡性安排。
- 當有關公司需要進行產生法律責任的商業交易,就要將代表辦事處轉為有限公司或海外公司在香港的分公司。
公司名稱
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公司名稱不可與出現於公司註冊處處長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內的名稱相同。你可登入公司註冊處的電子服務網站免費查閱公司名稱。
公司架構
大多數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皆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在香港成立私人有限公司,必須最少有一名自然人董事及公司秘書。若董事只有一人,該董事不可同時兼任公司秘書一職。非居於香港的人士可被委任為公司董事。公司秘書若爲自然人,就必須在香港居住;若爲法人團體,就必須在香港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
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必須設在香港境內。
有限公司的股東不一定要為香港居民。公司的唯一股東可同時擔任董事一職。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為提高公司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當局規定所有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公司必須確定並保存實益擁有權的最新資料,以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並供執法人員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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